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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就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答问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教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国防科工局和总装备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编制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经国务院批准印发(国发[2013]8号)。《规划》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部署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中长期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对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实现从科技大国迈向科技强国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为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技术变革提供极限研究手段的大型复杂科学研究系统,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物质技术基础。归纳起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一是设施的科学目标和国家使命明确,设施通常针对特定科学问题和国家战略任务而部署建设,体现国家意志,在国家科技基础能力建设中处于核心地位。二是设施的科学技术基础深厚,设施的技术难度大、系统复杂性高,必须经过长期研究,突破大量难关,对精密制造、特种材料、测控测量等技术和工艺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三是设施兼具工程和科研双重属性,设施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规范精心组织和管理,同时由于运用了大量新的科学原理、新技术,建设过程中还需要开展许多研究试验和技术攻关。四是设施的科学寿命较长,设施面向科技长远发展建设,建设起点高,技术指标先进,往往要通过长期稳定运行、不断改造提升和持续科研活动才能更好地实现其科学价值。五是设施的开放共享程度高,设施都是由国家投资建设和支持运行,其公共属性和资源稀缺性决定了开放共享是它的本质要求。把握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基本内涵和特征,对统一认识、更加科学地建设和发展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简要介绍《规划》的编制背景。
  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学习跟踪到自主创新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萌芽期,围绕“两弹一星”研制任务,建造起一些大型科研支撑装置,掀开了设施建设的序幕。二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成长期,面对国际形势的变化尤其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科技需求急剧增加的形势,以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奠基为标志,陆续兴建了中国遥感卫星地面站和兰州重离子加速器等设施,设施建设迈出新步伐。三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的发展期,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兴建了上海光源、海洋科考船和地壳运动观测网等一大批设施,设施数量、建造规模和覆盖领域逐步扩大,开启了设施建设的新篇章。
  近年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国际看,美国、欧盟、英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发达经济体在已经拥有相当规模的情况下,进一步推出了科学目标宏大、创新性突出、技术水平高的设施长远发展规划,印度、巴西和韩国等新兴国家也作出类似部署,这些规划的实施将对国际科技竞争格局产生重大影响。从国内看,近年来我国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但面对科技进步的新形势,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新要求,必须站在更高起点长远谋划设施建设。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将创新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力量。综合考虑国际发展态势、国内发展现状,在综合国力和科技实力快速提升的大背景下,我国有需要也有能力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长远规划,支撑我国由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迈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2005年7月,国家科教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长远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进行了系统部署,提出了明确任务,要求建设若干大型科学工程和设施,强调国家要继续加强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中央和地方建设投资中作为重点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建设和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基于以上要求,从2009年9月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等共9个部门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织150多名专家组成咨询委和专家组,历时三年多时间,在开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战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发展趋势与国内科研基础,数次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
  问:《规划》对当前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和发展形势有怎样的基本判断?
  答:《规划》从建设和研发投入、国际地位和影响、运行效率和共享水平、科技经济社会综合效益等四个方面,对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的成就进行了总结和回顾。《规划》认为,目前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规模、技术水平和国际影响力都已迈上新台阶,为下一步全面推进设施建设储备了丰厚的人才、技术基础和建设经验。同时,《规划》也指出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尚存在总体规模偏小、数量偏少,学科布局系统性不够,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水平仍需提高,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健全等问题。
  《规划》从科学前沿的革命性突破对设施建造的要求、设施对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作用、国际科技竞争合作对设施建设发展的需要,以及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赋予的新使命和责任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规划》认为,我国设施建设总体处于由局部突破迈向整体推进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突出设施建设在我国总体发展战略中的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作用,优化设施布局,提升技术水平,加强人才培养,形成较为完善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有力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
  问:《规划》在实施期限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答: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历程看,其从概念提出到付诸建设再到投入运行,往往需要历经十几年甚至数十年时间,如我国近年布局建设的500米口径射电望远镜(FAST)、强磁场等设施,各自都经过了10年以上的前期探索和预研。从国际上相关规划制定的经验看,世界主要国家普遍制定面向长远的设施发展规划,如美国能源部发布了《未来的科学装置——二十年前瞻》,欧盟发布为期10年到20年的《欧洲研究基础设施路线图》。同时,为及时反映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化,以及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世界各国普遍对设施中长期规划适时进行修订更新,以保持其科学性和时效性。如美国每4年左右对科学装置规划进行修订,欧盟每两年对设施路线图进行一次更新。
  考虑到以上情况,结合我国国情,为统筹探索、预研、建造等设施发展阶段,《规划》展望到2030年,对未来20年设施的发展方向和路径进行了描绘。同时,为体现阶段性目标,指导当前建设工作,《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建设任务。此外,考虑到当前科技和产业发展正孕育着新的突破,未来发展会不断产生新的需求,今后拟以5年为期对《规划》进行修订。
  问:《规划》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是什么?
  答:《规划》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强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要求,着力体现国家战略意图,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支撑重大科技突破为目标,以健全协同创新和开放共享机制为保障,加快建设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设施建设水平和运行效率,为我国科技长远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在上述指导思想的统领下,在部署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时,要坚持着眼长远、服务大局,科学谋划、系统布局,重点突破、实现跨越,创新机制、持续发展等原则。
  《规划》采用中长期目标与近期目标相统筹,定性和定量目标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建设和发展的具体目标。其中,中长期目标瞄准本世纪中叶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科技强国的战略远景,在综合考虑科技发展趋势、设施建设现状和国际发展态势的基础上,总体描述了未来20年设施建设要取得的预期状态和效果。近期目标瞄准2020年我国基本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要求,描述了“十二五”期间设施建设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并从设施技术水平、对科技发展的支撑能力、设施体系发展和运行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细化。
  问:《规划》选择未来20年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重点领域是如何考虑的?
  答:《规划》对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的重点科学领域进行了系统安排,主要基于以下3方面的考虑:一是兼顾传统大科学装置领域与学科交叉及新兴学科发展需求。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科学、空间和天文科学等传统大科学领域的研究对设施规模和技术性能要求不断提高,生命科学、地球系统与环境科学等领域的研究正在向综合性、系统性和整体性的方向发展,逐渐演变为新兴大科学领域,越来越多研究活动要求建造复杂的大型研究设施。二是兼顾国际发展趋势与国内基础。美国科学装置规划分为为先进计算、能源科学、生物与环境研究、核能科学、高能物理、核物理科学等六大领域;欧盟设施路线图按社科与人文、环境科学、能源、生物医学及生命科学、材料科学、天文学、天体物理学、核物理与粒子物理学、计算与数据处理等领域进行部署。我国设施建设发展长期跟踪借鉴欧美经验,学科布局总体上较为接近,但也有一定的自身特点。三是兼顾学科发展与国家战略需求。设施建设既要瞄准探索自然奥秘、揭示科学原理、研究基本科学问题等科学发展需求,又要与我国所处发展阶段相适应,着眼破解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中的重大科技难题。同时考虑学科领域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依赖程度。综合考虑以上三个方面,《规划》按能源、生命、地球系统与环境、材料、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空间和天文、工程技术等7个科学领域进行了系统部署。
  问:七个重点领域中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的主要方向是什么?
  答:《规划》明确了未来20年能源、生命等7个科学领域重大科技设施发展的主要方向。
  能源科学领域以解决人类社会可持续利用能源的科学问题为目标,以核能和高效化石能源研究设施建设为重点,逐步完善能源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为能源科学的新突破和节能减排技术变革提供支撑。
  生命科学领域以探索生命奥秘和解决人类健康、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为目标,突破生命健康、普惠医疗和生物育种中的重大科技瓶颈。
  地球系统与环境科学领域以实现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重点建设海底观测、数值模拟和基准研究设施,逐步形成观测、探测和模拟相互补充的地球系统与环境科学研究体系。
  材料科学领域以适应材料科学研究从经验摸索阶段到人工设计调控阶段转变的趋势为目标,推动材料科学技术向功能化、复合化、智能化、微型化及与环境相协调方向发展。
  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科学领域以揭示物质最小单元及其相互作用规律为目标,面向超越标准模型新粒子和新物理探索、暗物质和暗能量探测、中低能核物理与核天体物理研究等方向,提高微观世界探索能力和自然界基本规律认知水平。
  空间和天文科学领域以揭示宇宙奥秘和解释物质运动规律为目标,面向宇宙天体起源及演化、太阳活动及对地球的影响、空间环境与物质作用等方向,提升我国天文观测研究能力、空间天气和灾害应对能力以及空间科学实验基础能力。
  工程技术科学领域以解决未来信息技术发展的基础和前沿、岩土地质体的动力特性及地质灾害过程等工程技术中的重大科技问题为目标,探索和逐步推进相关设施建设,为保障国家重点任务的实施、引领未来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问:《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的16项建设重点是如何考虑的?
  答:《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在我国科技发展急需、具有相对优势和科技突破先兆显现的领域中,优先安排16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基于五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要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和国家战略目标,建设意义重大,发展需求急迫;二是要有突出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建成后应在国际上形成较大影响,占有重要地位;三是应具备广泛的科研用户群,能够支撑开展众多科研任务;四是要有较强的工程可行性,性能指标和技术方案合理,技术基础和人才队伍储备雄厚;五是要符合我国国情,与国家财力、科技发展水平和国际地位相适应。7个科学领域中,能源领域包括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生命领域包括转化医学研究设施、模式动物表型与遗传研究设施;地球系统与环境领域包括海底科学观测网、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地球系统数值模拟器;材料领域包括高能同步辐射光源验证装置、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上海光源线站工程;粒子物理与核物理领域包括强流重离子加速器、高海拔宇宙线观测站;空间和天文领域包括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中国南极天文台;工程技术领域包括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大型低速风洞等。
  问:“十二五”时期的16项建设重点建成后将会发挥哪些作用?
  答:“十二五”时期的16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成后,将在提升我国重大科技设施总体水平、提高我国科技前沿研发能力和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促使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体技术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其中物质科学、核聚变、天文等领域的部分设施将跃居国际领先水平。如强流重离子加速器建成后,将成为国际上相同能区稳定核束流脉冲流强最高、脉冲功率最高、短寿命原子核质量测量精度最高的实验装置。二是将为我国空间、海洋等领域的部分前沿技术方向开展国际顶尖水平研究提供支持。如大型低速风洞将使流场品质达到甚至优于国际先进水平,实验模型能够准确模拟飞机实物,综合性能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三是这些设施在建造和运行过程中将催生和衍生出大量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如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在建造和利用过程中,需要高性能集成电路、量子通信、云计算等大量新兴技术的集成,将有力地促进相关技术水平的提升,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问:如何保障《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答:为确保各项重点任务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规划》提出五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健全管理制度。要健全部门协调制度,加强规划实施中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滚动推进“十二五”建设重点的项目实施,并根据形势发展每五年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制定符合设施特点和发展规律的管理办法,加强设施运行评价,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完善设施建设配套政策措施。二是保障资金投入。要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建设、升级改造、运行和科研的协调,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鼓励企业等其他来源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规范投入管理,加强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三是强化开放共享。要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健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制度,健全用户参与机制,形成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多方共建、共管和共享的局面;统筹安排开放共享配套条件建设,提高设施科研服务能力,并将开放共享程度作为设施运行考核的重要指标,根据评价结果配置运行资源。四是协同推进预研。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加强预研,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充分的技术和工程储备;强化预研工作各阶段以及预研与设施建设之间的衔接,形成循序推进、动态调整、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五是加强人才培养。要坚持设施建设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造就高水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科研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与设施特点相适应的人员分类评价、考核、激励政策,凝聚和稳定设施建设和运行专业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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