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了一批高新技术成果的培育和转化。山西省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26项。创新基金直接的资金支持,有效地缓解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压力与困难,加快了研发阶段项目的开发进度,也使技术较为成熟的一批创新性强的科技成果得到了迅速转化,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吸引和带动了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创新基金在我省实施五年来,引导和带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资金投入超过2亿元,极大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问题。
——增强了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通过创新基金的资助和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企业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技术开发水平得到了提高,为企业锻炼和培养了一批科技人才,促进了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和规范化,使企业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在促进科研院所转制、推动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劳动就业机会等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省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中,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8项。获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单位中有科研所创办的企业,也有大学教师创办领办的企业,还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人员与企业合作创办的企业。这些项目的实施无疑对科研院所的转制及推动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山西运城恒磁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项目的实施,新增就业人员1265人。
——推动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为发展区域经济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创新基金的支持和项目的实施,促进了产品的系列化和升级换代步伐,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得到了比较快速的成长,一些企业已逐步发展为本地的利税大户,成为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