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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评审工作规范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评审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第7号部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专家评审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评审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地方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地方项目)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评审会全过程以及参加评审会的全部专家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评审专家
  第三条专家库
  管理中心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的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推荐单位),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主管机关都应建立能适应创新基金项目评审要求的专家库,并在基金项目和地方项目评审工作中有效使用。推荐单位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主管机关应协助管理中心推荐和征集创新基金评审专家,协助完成专家的注册工作。专家库建设应按照“关于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企金[2006]003号)和“关于建立完善地方专家库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企金[2005]014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评审专家应具有对国家和企业负责的态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应熟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的有关内容;应对被评审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产业政策,具有权威性;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殊情况下,可选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者有两个以上成功创业和投资经验。
  第四条专家的聘请
  评审专家由评审会主办单位负责选聘。评审专家选聘范围,基金项目评审应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库》中选择。地方项目评审专家必须从推荐单位建立的相应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选择。
  每个专家评审组成组由技术、管理、企业、投资和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同一行政隶属单位相同专业的评审专家,原则上每个评审专家组只聘请一人。所聘专家应与被评审项目及企业无利益关系和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
  第五条专家在评审工作中的职责
  专家应按主办单位提供的评审材料,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对项目进行评价和打分。
  评审专家应按主办单位的要求认真审查申请材料、评议并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专家评审表》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综合评审表》。
  专家不得限制其他专家发表不同意见。专家不得做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评价;专家如与申报企业或项目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的,应当向组长和联络员申明并回避;在项目评审过程中,避免与申请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直接联系,如需补充材料或进一步说明情况,专家必须通过主办单位进行。
  第三章评审纪律
  第六条专家不得利用专家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为申请企业的项目获得立项提供便利;不得泄露评审项目和企业清单、专家名单、和项目的评审结果;不得复制保留或向他人扩散评审资料;不得擅自披露、使用申请企业的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被评审项目单位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第七条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审专家名单、项目的评审结果、项目清单和申请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被评审项目单位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在评审过程中,解答专家提出的有关创新基金政策、规范、指标体系等方面的疑问,不得就具体的项目发表影响项目评审公正性的言论。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八条评审方式
  基金项目与地方项目均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由管理中心统一制定(附件1)。
  基金项目由管理中心聘请专家对已通过受理审查的项目材料进行项目评审,一般采用会议评审、联审、评估方式,必要时可采用专题评审、集中评审、答辩和专家咨询的方式。
  第九条管理中心根据企业所申请基金项目的特点,选择相应的评审方式:
  (1)对于技术、产品相近的基金项目,由评审会主办单位聘请相关领域的技术、管理、企业、投资背景的专家及财务专家,以网络与会议结合或联审的形式对项目进行会议评审;
  (2)对于跨学科、跨领域,技术领域分布相对分散及个性化项目,采取评估或联审方式进行评审。评估机构由科技部、财政部认定;
  (3)对申请资助金额100—200万元的重点项目,采取集中评审方式,经评审通过的项目,部分进行答辩或现场考察;
  (4)对技术创新性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方向、知识产权有纠纷、有环境污染、项目技术不可行、资料不真实、申请材料过于简单无法评审、评估的项目,经咨询专家后可直接进入不宜立项程序;
  (5)为保证评审、评估工作对项目标准、要求的一致性,管理中心可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行交叉复议;
  (6)地方项目由推荐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一般采取会议评审或联审方式,推荐单位负责指导所辖区内所有组织单位的评审工作。
  第十条会议评审的组织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要有1名业务联系人负责本单位项目评审的组织工作,同时还要有1名网络联系人负责为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平台进行的项目评审提供技术支持。项目评审组织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每个技术领域的项目评审。评审组设一名联络员,联络员由主办单位指定。联络员应为专家组的评审工作服务,并为评审的正常进行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联络员应及时向专家传达主办单位的通知和要求,及时向主办单位反映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会议评审流程如下:
  (1)主办单位按技术领域或行业进行项目分类、聘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包括技术、管理、投资及企业等不同背景的专家,每个专家评审组不少于四人(每个地方创新基金项目评审组的专家数量不少于三人),由主办单位指定一名组长。同时,每个专家评审组另配备一名以上的财务专家;
  (2)基于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平台,主办单位将评审项目分配给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一般每个项目确定四名以上评审专家和一名以上财务专家;
  (3)专家登录创新基金网站,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平台上进行项目评审。专家评审依据项目申请材料及相关附件,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专家评审表》(以下简称《技术评价表》)的初步意见。财务专家按照相应的财务评价体系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财务部分)评价表》(以下简称《财务评价表》)的初步意见。每位专家应按相应的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审查和打分,专家的打分情况应与填写的文字意见相吻合;
  (4)在网络预审的基础上召开会议评审,由专家组长负责召集本组成员(含财务专家)进行项目的小组讨论、评议。讨论前专家应对项目的纸质材料进行审阅,形成对网络材料的补充。讨论时专家交换各自的初步审查意见及打分情况,经过充分讨论,最终形成小组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在专家提交了《技术评价表》后,由一名专家汇总本组终审意见并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综合评审表》(以下简称《综合评价表》),同时财务专家修改《财务评价表》,有2名以上财务专家评审同一项目时,2名财务专家提交《财务评价表》后,财务汇总专家填写《财务部分综合评价表》。小组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应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可在《技术评审表》和《综合评价表》中予以表述;
  (5)财务专家按要求在网上认真填写《财务评价表》或《财务部分综合评价表》并打印后签名。汇总专家在《综合评价表》中填写的内容(给企业反馈的信息和建议必须填写)应在小组内通过,最后打印件交由专家组长审核、签名生效;
  (6)专家组长负责完成本组项目的网上提交,并收集每个项目的已经专家签名的《综合评审表》、《财务评价表》和项目的纸质申请材料,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评审须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等后交主办单位。
  第十二条重点项目评审流程:
  (1)重点项目首先按照重点项目评审指标进行会议评审;
  (2)对符合创新基金重点项目支持条件的部分项目,基金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部分申请企业、项目进行答辩或现场考察;
  (3)答辩内容包括:评审中存在的问题,企业发展状况、项目技术的创新性和可实现性等。答辩程序包括:企业介绍、专家提问、企业解释说明;
  (4)考察内容包括:项目技术的进展情况、项目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企业管理队、企业的经营状况、商业模式等;
  (5)专家组组成:由熟悉技术和市场的专家、企业管理专家、投资专家、财务专家5—6人组成。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创新基金项目由管理中心、推荐单位联合评审的流程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规范由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评审标准及指标说明
  创新基金的评审指标体系分为两大部分:项目的评价和企业财务的评价。
  财务部分的评价是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初创期、成长期)建立的两种评价指标体系。凡注册不足36个月的企业为初创期企业,超过36个月的企业为成长期企业。
  初创期企业申报的一般创新项目不单独进行财务评价。
  (一)项目的评价
  项目的评价指标包括筛选性指标和评价性指标两部分。
  1、筛选性指标
  (1)项目技术是否有创新?如该项目没有创新,则该项目为一票否决。
  (2)项目技术是否可行?如提供的原理、工艺、技术是不可行的,则该项目为一票否决。
  (3)知识产权是否清晰?如有产权纠纷,则该项目为一票否决。
  (4)该项目技术是否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方向?属于国家不鼓励发展或限制发展的技术和产业,则该项目为一票否决。
  (5)项目对环保的影响?项目本身的研究、生产对环保无影响,或经治理后不再有环保问题无,则为无环保问题;项目本身的研究、生产会对环保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或经治理后仍对环保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则为对环保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如不符合环保要求,则该项目为一票否决。
  对于筛选性指标,专家不需对项目具体的评价内容进行打分,但对其否定的理由和事实应作充分的论述。
  2、评价性指标
  包括四个一级评价指标:1、企业发展能力;2、项目技术创新性;3、项目产品市场;4、商业模式。一级指标评价顺序与申报材料的编制顺序基本保持一致。在每个一级指标下设有4个二级评价指标,具体内容及相关说明如下:
  (1)企业发展能力
  ①企业家精神及企业经营管理团队的能力
  企业家精神:主要评价企业家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领导才能、专业知识等,评判企业家是否具有创办企业和实施基金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企业经营管理团队:主要考虑企业是否在企业管理、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已形成具有一定经验的经营管理团队,并根据过去的业绩或经历,看经营管理团队是否能继续友好合作,确保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获取盈利。
  ②企业人力资源配置及技术开发实力
  主要是考虑企业经营、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技能是否与基金项目研发、销售相匹配,主要技术开发人员背景情况,是否专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人员一般不得少于30%。同时考虑研发、生产、市场等人员的比例,是否有一支开发创新、市场开拓的队伍。
  ③企业项目产业化基础的合理性
  主要是考虑企业项目现有生产的基础条件(如厂房、设备、仪器等)或通过新增固定资产后的硬件条件是否能满足基金项目产业化生产需求。
  对于技术转移项目应重点评价企业对转移技术的消化、吸收、应用能力。
  ④企业经营能力及抵御风险能力
  企业经营能力:主要根据企业近三年企业获利规模、获利水平、总资产、净资产、销售收入、净利润等的增长速度判断企业的历史经营能力。
  抵御风险能力:主要考虑企业对基金项目实施及企业未来发展所面临的风险(技术、资金、政策、市场、人员等)是否有清晰、明确的认识,提出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充分性。
  (2)项目技术创新性
  ①该项目技术创新程度
  根据行业的不同来判断在该领域中项目的创新程度,主要判断其新颖性和独创性。是原创性的、是综合技术的集成、是技术延展还是应用领域的开拓。
  ②该项目技术先进性
  项目技术的先进程度。可分为: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项目的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同行业前列的可视为国内领先。
  ③该项目的技术开发进展
  主要是指基金项目本身的技术开发成熟程度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中各技术领域的相关规定。
  ④该项目技术转化为产品的可行性
  一是考虑申报的项目技术方案、工艺路线的可行性、合理性;二是结合申报企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生产线硬件设施等条件,看技术方案和工艺路线是否能落实;三是该技术可否生产(转化)出可供市场销售的产品。
  (3)项目产品市场
  ①该项目产品市场的需求程度
  主要是根据该项目产品的技术和性能,评判市场接纳该产品的容量,评价国内、国际市场有多大,未来市场、主要市场在哪里。
  ②该项目产品市场定位合理性
  一是看企业是否对项目产品的细分市场了解;二是看企业是否根据自己的市场基础和该产品技术性能,确定了相对准确的细分市场。
  ③该项目产品与市场同类产品的竞争优势
  通过产品的独特性、新颖性、技术性能、生产成本、市场、行业的认知、营销方案、销售网络、人员等情况来综合反映项目产品与市场同类产品相比的竞争优势有多大,在哪里。
  ④该项目合同目标的合理性及实现的可能性
  结合企业现有基础和实施计划,判断项目提出的合同目标是否合理,是否有故意缩小或夸大,是否能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实现和按期完成。合同的技术与经济指标应是经过努力后能够达到的最佳值。
  (4)商业模式
  ①该项目产品开发、生产策略的合理性
  主要考虑这些策略是否能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在较短时间内开发和生产出具有竞争力的项目产品。如产品开发策略:主要是考虑该产品开发是否能很好地利用企业现有的基础;或能与企业现有产品进行组合、提高综合竞争力;或能很好地满足市场的需求、便于销售等。生产策略:主要考虑企业采取的生产方式(如自行加工、委托加工等)与企业现有的基础或产品的特性是否匹配等。
  ②该项目产品的市场营销策略及实现的基础条件
  一是考虑市场计划制定的可行性、合理性,包括产品定价、推广、广告制定、公共关系制定策略的合理性、可行性,企业现有基础对该策略的支撑;二是销售计划制定的可行性、合理性,包括销售体系的搭建、销售目标的确定、销售队伍的管理,以及企业已具备的基础条件等。
  ③该项目产品获利方式
  主要考虑项目确定的获利方式(如依靠技术的先进性、独占性、创新性、靠规模效益、靠低价、靠资金、靠政策等)是否符合基金项目特点,是否是最佳的,及这种获利方式的持久性。
  ④企业未来1-5年的定位及发展规划的合理性
  主要考虑企业未来1-5年的定位及发展规划的制定是否清晰,是否符合实际;定位是否准确,发展规划是否可行等。
  (5)给企业反馈的信息和建议
  通过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无论该项目是否立项,专家可以写出给企业的建议,仅供企业参考。
  (二)企业财务的评价
  1、总体说明
  (1)初创期企业申报的一般创新项目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审。
  (2)财务专家应当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评价企业的财务部分,无论技术专家的评价结果如何,财务专家均需进行财务评审。
  (3)财务评审专家在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在计算规定的财务指标的基础上,结合企业所属行业的财务经验标准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指标进行评分。财务专家在评审项目的投资预算、经济效益时,应当和技术专家进行沟通,并参考技术专家的相关意见。
  (4)财务专家在审查相关材料后,有充足理由认为该企业的财务评价可以一票否决时,无论其他各项有无得分,财务评价总得分应为0分,但是,应当同时非常清楚地写明否决的原因。
  (5)财务专家在填写文字意见时,应当对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和项目的资金筹措能力、未来经济效益预测的合理性等方面做出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文字表达力求清晰、明确、简洁,文字意见和评分结果要相互吻合、一致。如果企业存在虽不属评价指标体系范围,但属于应当关注的财务问题,财务专家应当予以说明。
  (6)财务专家在对企业财务特征进行说明时必须按以下文字进行描述:
  A:企业研发投入较大,呈现亏损状态;
  B:企业资金实力与项目实施要求极不匹配;
  C:企业近三年经营出现大幅度下滑或持续经营性亏损;
  D:企业资产负债水平过高,偿债能力弱。
  财务得分在60-65分之间的项目,如果由A原因造成,可以支持;如果因B、C或D原因造成的,原则上应不予支持。
  (7)企业财务部分的评价包括筛选性指标、修正性指标和评价性指标三类。
  2、筛选性指标
  (1)新增资金筹措方案是否严重不可行?该企业新增资金筹措方案严重不可行,则该项目为一票否决。
  (2)财务信息是否严重失真、不完整或错误?企业的财务信息存在严重矛盾,金额巨大或性质严重,则该项目为一票否决。
  3、修正性指标
  企业财务资料真实完整性分为三档:
  (1)真实完整(企业按基金要求提供了全部的财务资料,各项数据前后一致,相互之间的勾稽关系正确),修正系数分别为1;
  (2)基本真实完整(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不是很完整,前后数据不完全一致,或相互之间的勾稽存在一定问题,但并不影响评价),修正系数分别为0.95;
  (3)一般(企业提供财务资料不完整,或数据失真,对评价有一定的影响),修正系数分别为0.90。
  4、评价性指标
  (1)企业财务状况评价
  A.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B.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C.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
  D.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E.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净现金流的能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F.销售收入增长情况:销售收入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量÷基期销售收入×100%
  G.净利润增长情况:净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量÷基期净利润×100%
  对A-D四个财务指标在计算时,主要应依据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的有关数据,但是还应结合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综合判断分析和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
  对于企业成长性的判断(E-G三个财务指标),一是要考虑产生的净现金流是正、是负,还要考虑额度大小;二是既要考虑增长率的因素,还要结合增长基数的因素,即规模因素,不能单纯地按照增长率来判断其增长情况。另外,还应对企业近两年的亏损问题,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分析和说明:一方面,分析企业亏损的趋势是增加的,还是减少的,另一方面,通过企业的经营(财务)活动,分析其亏损的原因是投入性亏损,还是经营性亏损。
  (2)项目评价
  A.项目投资预算的合理性
  主要是结合技术专家对项目投资方向及构成方面的意见,评价企业的投资内容及规模与预计的阶段生产目标等是否匹配,并判断其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投资估算是否合理。
  B.已完成投资的真实性
  根据企业对近期(上年度1月1日——申报前一个月内)完成投资部分的资金来源以及主要用途的表述,结合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主要结合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研发费用或管理费用等项目),评价已完成投资的真实性。
  C.新增资金筹措可行性
  对新增投资部分,根据企业阐述资金筹措方式、预计到位时间、目前进展情况,分别就其可行性进行判断。具体包括:①银行贷款,对于已获得贷款的,在附件中是否提供了贷款合同;对于尚未取得贷款的,是否说明目前贷款的进展情况,若银行已承诺贷款或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是否提供了令人信服的银行承诺证明或担保证明;同时结合企业现在的资产、资本结构、经营状况以及资信等级,判断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②企业自有资金,财务专家将企业阐述的资金筹措渠道、筹集额度、预计到位时间,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加以对照,重点分析: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的期末金额,以前年度的盈利能力,企业未来持续现金流入的能力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以及关系企业自筹资金能力的其他方面;如果是股东增资,须说明是现有股东增资,还是吸收新股东,企业是否提供了股东会决议等材料,并分析判断其增资方案的可实现性;③地方政府拨款部分,应说明拨款部门、资金使用方式、资金到位时间,已经拨款的,是否提供了相关证明文件;④申请创新基金部分,需明确说明申请种类及其金额。
  D.项目经济效益预测与分析的合理性
  主要评价企业成本费用估算是否合理、产品定价是否合理、产销量预计是否合理,进而判断其销售收入、净利润等经济指标是否合理、项目的投资利润率、内部收益率是否合理。并结合对资金风险、成本风险、价格风险、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等方面的险等方面的评价,判断有关经济指标的可实现程度。
  (三)初创期企业项目的评价
  1、总体说明
  初创期企业申报的一般创新项目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5个方面:创业者及管理团队,技术创新,市场前景,计划目标的合理性,实施项目的基本资金条件。
  2、筛选性指标
  (1)项目技术是否有创新?创新是创新基金项目的基础和关键,如该项目没有创新,则该项目为一票否决。
  (2)项目技术是否可行?如提供的原理、工艺、技术是一种臆测,是不可行的,则该项目为一票否决。
  (3)知识产权是否清晰?关键是申请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限明确,不会产生纠纷。如有产权纠纷,则该项目为一票否决。
  (4)该项目技术是否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方向?如为否,属于国家不鼓励发展或限制发展的技术和产业,则该项目为一票否决。
  (5)项目对环保的影响?无环保问题是指:项目本身的研究、生产对环保无影响,或经治理后不再有环保问题。对环保有一定的不利影响是指:项目本身的研究、生产会对环保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或经治理后,仍对环保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不扣分,但是需要在评价意见中说明。如为不符合环保要求,则该项目为一票否决。
  对于筛选性指标,专家不需对项目具体的评价内容进行打分,但对其否定的理由和事实应作充分的论述。
  3、评价性指标
  (1)创业者及管理团队:
  主要从创业者的创业目的性、创业精神、经历背景及管理团队的组合搭配、创新意识、能力条件、专业素质及开拓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A.好(20—18分):创业者目的性强,精神面貌好,经历非常有助于创业,管理团队搭配合理,素质及能力条件好;
  B.较好(17—14分):创业者目的性较强,精神面貌较好,经历有助于创业,管理团队比较整齐,素质及能力条件较好;
  C.一般(13—10分):创业者目的性一般,有一定精神面貌,有一定的工作经历,管理团队搭配略显不足,素质及能力条件一般;
  D.较差(9—3分):创业者目的性不强,精神面貌较差,缺乏工作经历,尚无构成团队,素质及能力条件较差。
  (2)技术创新:
  主要从项目产品的技术创新程度(独创性和新颖性、集成创新和继承创新)、项目产品技术先进性的比较(是国际领先还是国际先进、国内领先还是国内先进)、项目的技术含量(主要从项目本身技术的复杂程度、技术的难度依、R&D的投入)等方面进行评价。
  A.程度高(20—18分):项目产品新颖,有独创性,国际先进水平,技术含量高;
  B.程度较高(17—14分):项目产品新颖性较强,有创新特点,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技术含量较高;
  C.程度一般(13—10分):项目产品有一定的新颖性及特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技术含量一般;
  D.程度较低(9—3分):项目产品缺乏新颖性,技术水平及技术含量一般。
  (3)市场前景:
  主要从项目产品市场需求(项目产品市场的需求程度、市场成熟程度)、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项目产品技术性能、成本、市场准入条件)、产品未来实现产业化的可能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A.好(20—18分):项目产品市场急需。市场已成熟,市场竞争优势明显,未来产业化的可能性大;
  B.较好(17—14分):项目产品市场有较大需求,市场相对成熟,有较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未来产品产业化的可能性较大;
  C.一般(13—10分):项目产品市场有一定的需求,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未来产业化的可能性一般;
  D.较差(9—3分):项目产品市场不明确,产品缺乏竞争力,未来产业化的可能性小。
  (4)计划目标的合理性:
  主要从项目产品技术性能指标设定的合理性、技术产品商品化经济指标预期的合理性、项目实施方案(商业计划)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
  A.合理(20—18分):项目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经济指标预期合理,实施方案可行;
  B.较合理(17—14分):项目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经济指标预期较合理,实施方案比较可行;
  C.一般(13—10分):项目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经济指标预期合理性一般,实施方案基本可行;
  D.不太合理(9—3分):项目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经济指标预期不太合理,实施方案基本不可行。
  (5)实施项目的基本资金条件:
  主要从企业注册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资金筹措方案的可信度、资金条件与实施项目计划的匹配能力。
  A.好(20—18分):企业注册资金到位,新增资金筹措方案可信,资金条件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B.较好(17—14分):企业注册资金到位,新增资金筹措方案比较可信,资金条件可以保证项目实施;
  C.一般(13—10分):企业注册资金到位,新增资金筹措方案可信度一般,资金条件与实施项目计划的匹配能力一般;
  D.较差(9—3分):企业注册资金未到位,新增资金筹措方案可信度较差,资金条件很难保证项目实施。
  

  
主办单位: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京ICP备13019302号-1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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